各团总支、各相关单位: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渭师党发〔2020〕45号)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建立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和遴选教师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经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3月15日会议讨论,拟决定韦爱萍等90名教师入选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天(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5109办公室)递交意见、建议 。
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