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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日期:2019-07-11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关注:次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全国(陕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校内申报、筛选、上会等程序,决定:

1.推荐贺宏福同志参加全国(陕西省)优秀教师评选;

2.推荐计算机学院参加全国(陕西省)先进集体评选;

3.推荐刘军同志参加全国(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人事处联系,0913-2133936。

附件:1.渭南师范学院贺宏福同志主要事迹及简要情况

2.渭南师范学院刘军同志主要事迹及简要情况

3.渭南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主要事迹

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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