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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08年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7-07-11 来源:科技处 作者: 关注: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陕教研[2007]10号文件精神,2008年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方式采用网上在线申报。为了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产业化中试项目:已完成实验室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经中试培育后可在我省转化,进行生产的项目。

2、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原则上应受过学院科研基金资助。

3、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重点支持陕南陕北科研基础薄弱的高校中青年科技骨干申请的符合立项指导思想的项目。

二、重点资助领域及资助原则:

1、自然科学项目具体参考省科技厅《2007年科技发展计划、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自然科学研究优先资助领域》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科研究具体参考省社科联发布的《陕西省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研究2007年度课题指南》;以上指南可从科技处网页下载。

2、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项目。

3、优先资助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

1、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省教育厅新编制的《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实行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请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处网页(网址: http://st.xauat.edu.cn )。由于登录《管理系统》需要输入用户账号、密码,因此,凡要申报项目的人员请提前到科技处报名,领取自己的账号与密码。

2、申报者登录《管理系统》后,在《项目申报管理模块》中填写有关内容,同时必须在附件中添加可行性研究报告(用Word格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请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3、每位申报人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承担教育厅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08年项目。

4、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资助经费,文科每项不得超过2万元,自然科学不得超过4万元,产业化中试项目暂不申请经费,等项目确定后,再编制经费预算。

5、申报者须提交系统生成的申请书简表及可行性报告的纸质文档,纸质材料报送2份,项目评审费另行通知。

6、截止日期:2007年9月12日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单位有关人员,以便充分利用假期做好项目的策划、论证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命中率。

科 技 处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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