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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学生中开展“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7-09-20 来源:团委 作者: 关注:次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形式,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培养更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通过广大学生的广泛参与和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的层层评选,发现大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可亲、可近、可学的青春榜样,展示我院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同学树立远大理想、践行和谐理念、发愤学习成才、勇担时代重任。

二、参评条件

1、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健康向上,朝气蓬勃,学习成绩良好。

5、遵守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6、在品德修养、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自立自强、扶贫帮困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同学认可,产生较大影响。

三、组织机构

1、成立院级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处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组委会成员、有关方面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审议和评定“青春榜样”工作。

2、活动分系级评选和院级评选两个阶段进行。系级评选工作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负责。各系应成立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负责系级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选等相关工作。

四、活动方式和推进步骤 “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25日)

1、成立院级组委会并下发活动文件。

2、各系成立系级组织机构和评选机构。

3、各系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学生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系级评选报名(9月26日—9月30日)系级活动组委会组织学生报名。报名采取年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师生联名推荐和学生自荐等形式进行。报名人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学院主页、团委网页上下载。)。报名期间,各级团组织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寻找身边的青春榜样”活动。

2、系级评选(10月8日—10月10日)系级活动组委会核实报名人选情况,择优选定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在系内宣传,征异;系级活动评委会评选出3—10名左右的本系“青春榜样”。

3、系级公示(10月11日—10月15日)各系对评选产生的“青春榜样”在系内进行公示。

4、推报候选人(10月16—10月17日)在系级评选基础上,各系向学院活动组委会推报1-3名“青春榜样”候选人。推报的候选人需上交报名表,并附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和3000字左右的人物特写、事迹详细材料和相关图片5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5、院级评选(10月18日—10月31日)院级评选采取评选委员会专家评审和教师、学生公开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考教师、学生投票情况,以评选委员会终评结果为准。在活动评选过程中,院团委将通过展板、团委网页、《渭南师院报》等宣传候选人资料,制作和开通我院网络投票系统,组织全院师生公开投票。并开展“青春榜样”候选人先进事迹宣讲活动,促进候选人与广大同学加强交流。届时,还将邀请我院的优秀毕业生或企业优秀青年创业者参与宣讲活动,增强活动的教育、宣传力度。院级评委会将参考师生投票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0名“大学生身边的青春榜样”,并推选1—3名“青春榜样”参与省上的评选活动。

(三)、表彰奖励阶段(11月中上旬)

1、院团委对评选出的10名“青春榜样”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身边的青春榜样”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院团委对其他候选人授予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身边的青春榜样”提名奖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举行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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