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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9-04-17 来源:科技处 作者: 关注:次

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200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已下发,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课题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3、研究期限: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4、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9年版)及《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2、附件3)

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为2009年6月8日—2009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双面印刷)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电子版送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查后统一送交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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