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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7-05 来源:保卫处 作者: 关注:次

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放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假前要安排专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及时发现并排除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各系、院及附中等有关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留校生的教育和管理,要劝说学生节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尤其是不要到人员密集、安全无保证的公共场所活动,严禁私自外出游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必须报学院办公室批准,保卫处备案,按照“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四、学院要求一般不组织集体参观、旅游等活动。因公组织旅游等活动,要报请学院批准,并对出行路线、乘坐车辆、驾车司机、出行人数等严格把关,确保全程安全。对自行出外参观、旅游、探亲访友的师生员工要加强安全教育,严防被盗、被骗、被抢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图书楼、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公寓楼、配电房、锅炉房、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值班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六、教职工要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严禁小孩进入教学区玩火玩水、骑车、打闹、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等。教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财物,严禁在家里存放大量现金,外出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牢水管、煤气,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七、保卫处将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加强对校园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维护学院安全。

八、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检查,严禁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苗头,防患于未然。

九、严格信息上报制度。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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