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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日期:2012-03-10 来源:团委 作者: 关注:次

各单位: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举办第1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具体评选办法将另行通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2年5月1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主要工作或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二、申报程序
1.学校将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经组织考察后,推荐1-2名候选人;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11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2寸近期彩色红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校团委制作反映候选人成才历程、工作实绩、贡献影响等情况的视频短片,片长3分钟左右,并附解说词电子稿;
4.请申报的同志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推荐所需的资料统一报校团委办公室(博识楼1114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邹朋波 张静莉
联系电话:2133006 2133027
电子信箱:1500353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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