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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时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

日期:2012-12-07 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 关注:次
尊敬的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根据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约定,已经完成学业离开校园的学生,到了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时间。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将按合同约定执行130%的罚息,同时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违约记录将被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借款学生或其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义务。还款步骤如下:
一、 查询应还本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ls.cdb.com.cn或 http://www.csls.cdb.com.cn)或与本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查询应还本息金额。
二、 借款人存入还款资金
(一)通过支付宝发放贷款的学生,利用支付宝还款。在12月15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将足额资金充值到个人支付宝账户。
(二)通过代理结算行{农信社}发放贷款的学生,通过农信社还款在12月15日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向本人在农信社的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并转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在农信社开立账户。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存入足额还款资金的,贷款将会出现逾期。
三、 开发银行扣收资金 12月21日开发银行从以上还款账户中扣还还款资金。
四、 借款人查看还款信息借款人于12月31日后,可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资金扣收是否成功。若未成功扣收,请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开始运行,你借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你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办理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对你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这里提醒你按约还本付息,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给你生活、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个人信用数据库将为你积累信誉财富,为你的生活、事业助一臂之力。
目前,一些贷款毕业生由于自己的疏忽,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以至于在自己的信用档案上留下了不良记录,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买房时遇到了麻烦,方知自己有了不良记录,虽然及时补齐应还款项,但信用记录却不能够及时修改。
请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祝你们成功!
渭南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7日
附:《渭南师范学院毕业学生自付本息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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